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5

询价人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上报审查机关、组织评审会、修改报告文件直至通过评审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欢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同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南通港天生港区横港沙作业区10万吨级粮油泊位工程项目利用自然岸线长度572.8米,泊位总长度1404米,建设一座“F”型码头。其中:一线码头外档布置110万吨级和13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均按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建设),一线码头内档和二线码头布置75000吨级通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1180万吨。配套设施有:布置48个粮食筒仓,2个粮食平房仓,总仓容可达29.5万吨。陆域已购置土地495.6亩,其中预留200亩作为后期仓储建设用地。项目投资估算211062万元。

二、项目要求

1、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要求,依据项目相关基础资料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报告应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相关规定。

2、中标单位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该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承担所有相应费用。

三、完成时间

自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四、报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报价人必须同时具备自然资源部(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报价人正式职工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保证金数额为壹仟元整(人民币)。报价人以现金形式递交给招标人,递交报价文件时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现金保证金带至询价现场。若中选,中选人报价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无息)。若自动放弃中选项目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则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未中选单位的报价保证金待询价结束后当场退还。

六、报价文件及接收截止时间等

1、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4报价表

注:上述1.1- 1.5项材料须提供齐全,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商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

2、报价文件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报价人承担。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名称、询价单位全称、地址等。

3、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报价文件应装袋并密封并加盖服务商公章及法人章,封袋还应上写明询价单位名称、询价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4、报价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均须加盖服务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6、报价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必须齐全,若有缺漏,视作废标处理。

7、服务商授权委托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参加报价。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027日下午14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截止时间后,我公司将不再接受报价文件。

9、报价文件递交(邮寄)地点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提交(邮寄)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沙村/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平。联系电话:13962992089.

七、评选办法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0 万元,有效报价是指小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

2、确定中选人的方式:本次询价一轮报价,在符合项目询价要求,满足询价人需要的前提下,有效报价最低的确定为第一中选候选人。如果第一中选候选人报价相同且超过一家,则以项目工作方案详细程度及服务质量为评选中标人的依据。

3、本次询价第一中选候选人原则上为中选人。当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询价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询价。

八、合同授予

1、中选单位在中选后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合同价按照中选单位的报价签订。

2、因项目情况特殊,在授予合同时,询价人有权根据“报价表”中的服务内容予以变更,但不得对合同总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九、异议

1、异议

报价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询价人递交询价文件截止之日1天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询价人予以澄清。询价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询价活动。

报价人对询价过程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询价现场提出,询价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本询价文件解释权归本公司,如有特殊原因,询价可随时终止。

十、询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 10 27 14 00

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青年西路38/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二楼东边会议室。

本项目相关的询价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tport.com.cn公布。

询价人在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服务商,服务商有义务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附件下载: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