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港务分公司空缺非管理岗位应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7-06

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为继续推进江海港务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空缺非管理岗位应聘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空缺非管理岗位及任职资格

空缺非管理岗位及任职资格详见《江海港务分公司空缺非管理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对象

空缺非管理岗位的应聘对象,为本公司和狼山港务分公司符合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职工(已应聘上岗职工及离岗休养职工除外)。职工对照岗位任职资格和自身条件,可选择相应岗位报名应聘,但不可同时填报两个及以上岗位,否则视作放弃本次岗位应聘。

三、应聘工作步骤

(一)信息公示

2020年77日,对本实施方案、《江海港务分公司空缺非管理岗位一览表》、《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等进行公示(相关公示信息同步在集团网站发布)。

(二)应聘报名

2020年77日起,应聘人员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岗位应聘报名表》或通过微信、网站等自行下载,按规定填写后提交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应聘报名表》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7917:00前。符合应聘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岗位应聘报名表》的,视作放弃本次岗位应聘。

(三)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

公司岗位应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收集汇总应聘报名表后,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四)确定上岗人员

根据公司应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结果,结合应聘人员综合表现,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上岗人选并予以公示,最终确定上岗人员。

四、相关规定

(一)参加第二批岗位应聘并报名应聘本方案所列空缺非管理岗位但未能上岗的人员,其原先报名表继续有效,无需重新填报《岗位应聘报名表》(本人选择应聘其他空缺岗位的除外,下同)。

(二)参加第二批岗位应聘并报名应聘其他岗位未能上岗但服从岗位调剂的人员,公司将根据空缺非管理岗位的任职资格,结合公司实际进行岗位调剂,其原先报名继续有效,无需重新填报《岗位应聘报名表》。

(三)上述两类人员如放弃空缺非管理岗位应聘报名或岗位调剂的,请在规定报名期限内与公司人力资源部联系并书面确认。

(四)职工岗前培训、上岗和参与应聘但未能上岗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等事项,按《江海港务分公司第二批职工岗位应聘工作实施方案》(通港江海[2020]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组织实施。


附件下载:

江海港务分公司空缺非管理岗位一览表

岗位应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