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小建议 创效十余万

发布日期:2004-12-27

近几年,随着姚港港务公司生产的发展,公司用电量不断上升,这其中上升的电量绝大部分为动力电,而照明电几乎没有上升。由于照明电比动力电单价贵0.303元,按传统计量方法:照明电量为总电量的15%,每月公司因此多付电费1万多元。   针对上述情况,电力队职工及时提出了“将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分开计量”的合理化建议。公司领导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批示予以实施。自5月份照明计量屏投入使用以来,仅5月至11月,就实际为公司节约电费12.9万元。日前,公司工会已将该条建议评选为2004年度公司最佳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