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港务分公司职工分流安置基本完成 南通港搬迁转移、优江拓海转型发展再进一步

发布日期:2022-01-30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五水城市副中心建设指挥部要求,为切实推进南通五水城市副中心建设,自2021年12月起,经集团研究组织实施通州港务分公司搬迁转移工作。搬迁过渡期所属职工管理,依照集团四届三次职代会通过的《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搬迁过渡期职工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执行。

2021年11月下旬起,通州港务分公司停止进口作业,以出货、内部调整为主。12月初,集团下发《关于实施通州港务分公司搬迁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南通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最后一家搬迁分公司——通州港务分公司搬迁工作正式启动。实施搬迁工作以来,集团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以及通州分公司积极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及各项准备。

集团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合规、政策连续和公平自愿的原则,按上岗、离岗休养、放假休息等分类管理方式,对搬迁公司职工予以了妥善安置,并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一方面积极拓展工作岗位,组织搬迁公司职工应聘,经岗位公布、发动报名、竞聘选拔、确认公示等程序环节,分别为集团下属通洋公司内部招聘职工110名、为通远公司内部招聘职工58名、为通州港务分公司确定值班留守人员39名,保障了搬迁公司职工重新上岗,也为通洋公司、通远公司等单位运营提供了必要的港口人力资源支持。另一方面,集团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次深入通州港务分公司现场进行职工思想动员和《办法》宣讲,主动为港口干部职工们答疑解惑,还多次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到通州港务分公司加班,切实做好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办理及经济补偿金发放等工作。目前通州分公司已放假休息98人、离岗休养99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发放经济补偿金59人。至此,通州港务分公司职工分流安置基本完成,南通港搬迁转移、优江拓海和转型发展再进一步。